轉知行政院函以,有關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」,業經該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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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函以,有關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」,業經該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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