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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(News) 轉知 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1164號函及本市衛生局111年5月16日府授衛疾貳
字第111011698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(域)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,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1164號函及本市衛生局111年5月16日府授衛疾貳
字第111011698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(域)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,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