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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案為鼓勵在地社區、民間團體、學校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,辦理旨揭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,達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環境之目標。

二、本案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、各級學 校、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。歡迎對海洋保育有興趣者踴躍參加,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,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, 請參閱海洋保育署網站(https://www.oca.gov.tw)。

三、檢附「112年度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」徵件須知1份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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