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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113()舉行投票,請貴校()足額派員擔任本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相關人員依規定准予補假一天及課務排代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依據基隆市選舉委員會112523日基選一字第1123150034號函諒達。

二、 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113()舉行投票,為使選務工作順利,本市各投開票所工作仍倚重本府所屬學校人員擔任,請貴校()協助接續派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。

三、 本案參與選務工作相關人員,得准予兩年內補假一天,並請核予課務排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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