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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校112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票選委員當選公告

依據: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
一、本校112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選舉業於112829日投票完成;除掌理教務、學生事務、輔導、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,並由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,任期1年。……」;同條第二項規定:「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;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,應排除教師會代表。」;第三項規定: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。…」辦理。

二、本校教師成績考核會設置委員9

(一)當然委員5人:詹○芬(教務主任) 、王(學務主任)、江(輔導主任)、郭(人事主任)及張(教師會代表)

(二)票選委員4人:陳縈教師、徐鴻組長、蕭薇教師、蕭如教師。

(三)候補委員3人:陳玉教師、江瑩組長、張美教師

三、委員任期:11291日至1138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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