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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票選委員當選公告

依據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」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
一、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選舉業於112829日投票完成;除校長、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,其餘8人由本校全體教師選(推)舉之,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,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(6人)、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(4人)。

二、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委員11

(一)當然委員3人:張○明校長、家長會代表、張(教師會代表)

(二)票選委員8人:陳縈教師、蕭薇教師、徐鴻組長、江瑩組長、陳玉教師、蕭如教師、吳娟教師、劉萍教師。

(三)候補委員3人:沈蓁教師、江貞主任、蘇婷教師

三、委員任期:11291日至1138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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