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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基隆市政府1131129日基府民戶貳字第1130152434號函暨內政部1131128日台內戶字第11302446492號函辧理。

二、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本案定於1131129日進行系統版本更新,並自113122日起開放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,得以線上申辦方式為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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