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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 公告 - 活動宣導
| 公告主旨 | 轉知文化部114年文化幣領用期限將於114年12月31日屆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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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 | |
| 公告教師 | |
| 公告類別 | 活動宣導 |
| 公告等級 | |
| 點閱次數 | 246 |
| 公告內容 |
一、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25日文創字第1143032177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開闊青年視野,文化向下扎根,自114年發放16-22歲文化禮金時,同步推動13-15歲試辦措施,鼓勵青少年走入博物館、畫廊或劇場等藝文場域,進行具有思考的消費,以培養藝文鑑賞品味。 三、旨揭114年文化幣領用資格、額度及方式詳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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